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律性质
2000年11月5日 22:19 武汉法商研究 发表时间:199703
作者:谢晓尧/刘恒
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中较为普遍的做法,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法》)独具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如何认识先行回收投资的性质,理论上尚不深入。笔者在评析几种主要观点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求教于同仁。
一、先行回收投资性质的几种主要观点评析
目前,理论界对先行回收投资法律性质的认识,大致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把先行回收投资等同于抽回、减少注册资本。该观点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不得抽回,不得减少,因此,合营者的投资只能从利润分配中回收。与中外合资企业不同,在中外合作企业中,合作双方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1]“从资本金保全要求来看,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规定,企业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不得抽回投资。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这就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2]
第二种观点,将先行回收投资视为资本的转让。先行回收投资,“实际上是企业内部的资产的转移,即中方用本来应得的利润购买外国合作者的资本,外国合作者回收资金的过程,就是中方逐步购买外国合作者资金的过程。”[3]
第三种观点,把先行回收投资视为保本经营。该观点认为,合作企业顽强生命力的原因在于,“外方能保本,中方也有利……在一定条件下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从而使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原本和利润都有保证,可减少或避免商业风险。”[4]“……外商投资兴办合作经营项目至少可以保本,能有效地实现平等互利的原则。”[5]
上述三种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将合作企业的先行回收投资与企业(尤其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制度联系在一起,将其纳入企业资本制度的范畴考察,而又视其为例外。笔者认为,上述三种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企业(公司)资本(Capital)在企业(公司)法中是具有特定含义的范畴,[6]其内容涉及资本原则、注册资本、最低资本限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验资等。而先行回收投资不属资本的范畴,不应将其纳入企业资本制度之中去考察。
先行回收投资不是抽回投资、减少注册资本。从企业资本制度的一般要求看,维持资本不变是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国公司(企业)法都明文禁止投资者在企业存续期间抽回资本。[7]对因经营规模变化、投资总额减少而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各国都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也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第34条)。对抽逃出资的要责令改正,处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法人抽逃资金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对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第16条)。在司法实践中,投资人实际投入与注册资金不符,或抽逃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追回,或由投资人在实际投入与注册资金的差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8]可见,视先行回收投资为抽回投资、减少注册资本的观点,与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及司法实践的做法是不相符合的。事实上,外国合作者回收资金的来源并非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而是合作企业的利润和中国政府的优惠,笔者后面将详细阐述。外国合作者回收投资不用办理减资申报和工商变更登记。
回收投资也不是中外合作双方出资额的转让。转让出资是指投资权益从一方股东让渡给另一方,必然引起出资股东组合、资本构成结构、权利义务等问题的变化,甚至会导致企业性质的变化(如合作企业演变为独资企业)。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转让出资必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在立法体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在第四章“投资、合作条件”中对转让出资问题作了规定。回收投资并不改变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中投资条件或合作条件,外国投资者全部回收投资后,也不影响其作为合作者的地位,合作企业的法律性质不改变,外国合作者仍须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先行回收投资不需要办理股权结构变化的报批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立法体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将其编入第七章“分配收益与回收投资”。
合作企业先行回收投资也不是保本经营。兴办合作企业是国际直接投资(Inter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的一种重要形式,区别于借贷,发行债券、股票等间接投资(Indirect Investment),它是本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起来的联合体,风险与利益同在,不存在还本付息问题。从字义上分析,合作企业是国际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的一种形式,"Joint Venture"本义就是“共担风险”。还本付息的保本经营是违反企业的本义和公平原则的。我国现行有关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也不允许保本经营。从先行回收投资的前提看,“要求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9]“合作企业的亏损未弥补之前,外国合作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10]可见,在合作企业亏损的状态下,外国合作者就谈不上回收投资来保本。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后对企业的债务还应承担责任,其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及其合作各方,要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1]即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12]可见先行回收投资具有暂时性,并不排除承担亏损责任时的赔本可能,风险尤存。
二、先行回收投资是一种让利优惠措施
笔者认为,先行回收投资性质上是一种让利性的优惠措施,属国家对外商投资的促进、鼓励政策。
回收投资,从字面上容易理解为将已经投入企业的资金(投资)收回来。从法律上分析,出资人一旦将其财产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在资产的权属上就已实现“两权分离”,即出资人享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作为股东享有表决、议事、分享利润等权利;投入的资产在企业成立后转化为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在非法人型企业里则为共有财产),出资人无权直接控制、支配和处分其投入的财产。因而,回收投资并非是从资产性质上要回收作为注册资本组成部分的原投资(合作条件),而是从数量上、程度上,使回收的收益与原投入的资金数额相当。国际跨国投资总是以高利润为航标的,资本的流动总是以高利润为导向。回收投资不至于蚀本,是外国投资者的最低要求。
通常,出资人回收投资是通过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分配,得以实现的。依各国企业(公司)立法的通例,禁止企业在亏损未弥补之前分配收益。因为企业亏损未弥补之前,企业处于负债状况是无利可分的,在这种状态上从企业取得收益,实质上是抽逃企业资产,违反了资本维持、充实的原则。合作企业先行回收投资,是一种原则性与灵活、简便性相结合的制度,唯其如此,它对许多急于回收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13]。一方面,它不是企业资本制度,不影响企业资本结构和数量的变化,不构成资本的抽逃,维持了企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另一方面,它又改变了传统利润的分配陈式,采用时间序列上的跳跃、超前,实现了投资的先行回收。这是由合作企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型合营企业(ContractualJoint Venture)而区别于合资企业,其利润分配主要是通过双方本着“意思自治”的原则,自由协商确定的,这就为合作双方自主确定分配方式提供了选择的余地,而不必按照一个始终如一的投资比例固定双方的分配关系。这是合作企业先行回收投资赖以实现的基础。
回收投资的性质主要是由其回收的渠道和来源决定的。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主要来自两方面。1.中国合作者的让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来分配收益。在合作企业中尽管不可能存在一个投资比例问题,但依企业分配的通例,以及公平合理的法律要求,收益的分配也应当是与出资(合作条件)相一致的。在先行回收投资的情况下,则要改变这一常规做法,中方合作者作出让步,在合作的前期,改变正常的分配方式,中方不分利或少分利,从而使外国合作者能独享利润或加大分利。待外国合作者通过中方的让利投资回收完毕后,再按新的分配方式分配利润。显然,在这种做法中,外方先行回收投资是在中方迟分利、滞后回收投资的基础上得以实现的。2.中国政府的让利。作为投资东道国,中国政府可通过税收向合作企业取得相应的财政收入。政府通过纳税环节、资产折旧可以影响外国合作者回收投资的进程。一种做法是税前分利。按企业财务制度的一般规定,企业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做出相应调整,依法缴纳所得税,在税后按照法定的分配顺序,弥补损失,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才能分配投资者的利润。[14]在税前分利的情况下实际扩大了外国合作者可分利益的范围,加大了收益额,从而使投资额能更快地回收。另一种做法是加快折旧。我国现行立法对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均有明确规定。通过缩短法定的折旧期限,加大摊提费用,可以以折旧费用的名义摊入成本来回收投资。外国合作者税前分利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加快折旧,增加了成本费用,税前减扣额增加同样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这两种做法实际上都是以政府抑制自己的利益为前提和条件的,都意味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为此我国立法要求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15]
上述分析表明,外国合作者回收投资来源于中方企业和中国政府的让利。由于这种让利改变了收益分配的常规进程,从而具有回收时间的先行性。恰是这一先行性,正是合作企业回收投资制度的核心所在和外国合作者的利益所在。对于投资者来说,只有在将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大于投资成本时,他们才会投资。在决定成本与收益时,“利率对经济起着中心作用,因为它们影响投资成本,因而成为投资和总需求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16]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最直接的得益是,从时间上加快了流转周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且降低了资金占用的成本。如果投资资金来自借贷,通过及时回笼,避免长期占用的利息损失,减少了借款成本;如果资金来源为自有,则加快了资金使用周期,获得了资金占有的利息,并可进行新的投资。可见,先行回收投资,由于降低了利率成本,从而刺激着外国合作者。对于中国合作者来说,回收投资只是先后的问题,在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获得相应补偿:一是合作期间的中、后期将加大中方的分利水平;二是合作期满,合作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归其所有。因而这也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做法。对于中国政府而言,让利是一种鼓励性的优惠措施,尽管财政收入短期内也会相应受到一定的影响,但若能以此吸引外商长期投资,“水涨船高”,财政收入也能稳步增长。
三、完善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章“分配收益和回收投资”,分别对合作企业先行回收投资制度作了相应规定。笔者认为,关于合作企业的上述立法对先行回收投资的规定是较为科学的、得体的,尽管条文不多,但确实是反映了合作企业的特色。因为合作企业立法属商事法领域,属任意性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同时合作企业又是契约型合营企业,就更要求立法内容能充分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提供广泛的选择空间和自由余地。因而,立法少作限制性、禁止性规范,弱化干预和控制,实为高明之举。但如果完全放开,无所节制的自由也是不可取的。为此,我国现行立法,只作了两方面的限制,一是要求合作期满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以此维护公平原则;二是涉及财政税务问题时,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以此维护国家利益。笔者认为,对先行回收投资制度的完善,主要应当从完善合作合同入手。这主要包括:
1.保障赢利。“发展才是硬道理”。先行回收投资制度要得以实现,首要的前提是合作企业必须处在正常生产经营并有赢利的状态,即有利可让。这对中、外合作双方都提出了要求:作为中方要寻找信誉好、技术强、管理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外国合作者;作为外国合作者必须真诚地履行合同,按照约定提高资金和技术水平,进行科学管理,拓展市场渠道。要改变现实生活中“企业好与坏,投资照样回收”的吃“老本”的做法,严加制止外方在投资不足、合作企业生产不正常、企业亏损等情况下回收投资。
2.防范风险。外商投资可谓锦上添花,但决非雪中送炭。不同的外国合作者投资的动机、目的不同,要切实维护中方利益,必须做好、做足风险防范措施。在合作前期,要督促外商全面履行合同,防止外商为达到先行回收的目的,行为短期化,只顾眼前利益,进行掠夺经营,杀鸡取卵;在合作中、后期,要防范外国合作者不思进取,对企业不加投入、改进和维修,对企业漠不关心,要有效地防止违约行为。
3.强化责任。先行回收投资作为一项让利优惠措施,是基于中方企业及中国政府的让利,但是外商获利的先行性只是收益分配时间顺序上的序次,具有暂时性。不要认为外国合作者回收投资后,合作企业经营好与坏,风险及亏损责任,都与其无关,外商能最终满足这一优惠;必须保障合作企业在存续期间能正常生产经营,中方合作者在合作期满有剩余财产。[17]外国合作者投资回收完毕,其作为合作者的主体地位并不改变,仍旧是以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对合作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在法人型合作企业中,中、外合作者以其投入合作企业的财产(合作条件)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由于外商已先行回收投资,在企业亏损造成中方无法回收投资、没有剩余资产或中方收益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外国合作者仍应从其已收回的投资中补偿一部分给中国合作者。对于非法人型合作企业,外国合作企业先行回收投资后仍应对合作企业合作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责任比例的分配上,宜以合作各方实际从合作企业取得的收益比例来划定,即风险与利益要一致。为防止外国合作者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在其回收投资的同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
4.合理界定回收期限及数量。外国合作者回收期太短、数量大少,达不到鼓励和刺激的优惠功能;反之,则不利于中国合作者及中国政府的利益。有观点认为,外国合作者回收的投资“只限于其投资原本,而不包括资本利息,如果包括利息,则外商投资实际上就会等于贷款……”。[18]笔者认为这一主张要求过严。既然先行回收投资是一种让利措施,也就应该允许回收该投资合理的资本利得。在外国合作者回收完毕投资及其合理的资本利得后,应加大中方的分配比例,甚至由中方独享利润,以保证中方企业也能回收全部投资及其合理的利润。对于外国合作者已经回收投资及其合理利润的,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不得再延长。从法律上说,合作企业期满,全部固定资产已全部归中方所有,除非外国合作者另行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否则,合作企业的延长,实际上是外国合作者对中方财产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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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颁发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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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社政〔2003〕5号
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审工作业已完成,按照我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经本届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共有406项成果获得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47项,二等奖124项,三等奖234项。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是为了鼓励广大教师深入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应认真总结组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经验,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求真务实,进一步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先进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406项)
特等奖(1项)
历史学(1项)
《中国通史》(多卷本) 著作 白寿彝 总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
一等奖(47项)
马克思主义(1项)
《中国共产党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思想研究》 著作 丁俊萍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
哲学(2项)
《稷下学研究——中国古代的思想自由与百家争鸣》 著作 白奚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9月
《罗国杰文集》 著作 罗国杰 著 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
逻辑学(1项)
《基于开放世界预设的逻辑》 系列论文 鞠实儿 《自然辩证法研究》 1997年11期等
宗教学(1项)
《中国宗教通史》 著作 牟钟鉴、张践 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月
语言学(1项)
《汉语方言大词典》 著作 许宝华等 主编 中华书局1999年4月
中国文学(7项)
《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 著作 陈平原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2月
《中国审美文化史》 著作 陈炎 主编 山东画报出版社2000年10月
《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 著作 范伯群 主编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4月
《中国散文史》 著作 郭预衡 著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3月
《西方美学通史》 著作 蒋孔阳 朱立元 主编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12月
《全元戏曲》 著作 王季思 主编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2月
《抱朴子外篇校笺》 著作 杨明照 著 中华书局1997年10月
外国文学(空缺)
艺术学(2项)
《电影编剧学》 著作 汪流 著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6月
《福建传统音乐》 著作 王耀华 著 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
历史学(5项)
《<水经注>校释》 著作 陈桥驿 著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
《夏商周年代学札记》 著作 李学勤 著 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
《中西古典学引论》 著作 林志纯(笔名日知) 著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7月
《阿拉伯通史》 著作 纳忠 著 商务印书馆1999年1月
《中国近代史上的官绅商学》 著作 章开沅等 主编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
考古学(空缺)
管理学(3项)
《中国社会保障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著作 邓大松等 著 海天出版社2000年12月
《改革实践的呼唤:中国公司治理原则》 论文 李维安 《中国改革》2000年10期
《中国企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著作 芮明杰 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
经济学(7项)
《经济周期波动的分析与预测方法》 著作 董文泉 高铁梅 姜诗章 陈磊 编著 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
《会计基本理论与会计准则问题研究》 著作 葛家澍 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2月
《西方经济学说的演变及其影响》 著作 胡代光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4月
《开放经济下的政策搭配》 著作 姜波克等 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
《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 著作 林毅夫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
《APEC研究——方式运行效果》 著作 薛敬孝 李坤望 宫占奎 主编 山西经济出版社1999年1月
《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 著作 杨瑞龙 周业安 著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7月
政治学(2项)
《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 著作 林尚立 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
《当代政治学基本理论》 著作 王惠岩 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
法学(4项)
《论中国涉外仲裁的监督机制及其与国际惯例的接轨》 系列论文 陈安 《国际仲裁学刊》1997年3期等
《刑法的价值构造》 著作 陈兴良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
《违约责任论》 著作 王利明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
《中国法制通史》 著作 张晋藩 总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9年1月
社会学(1项)
《社会分层与贫富差别》 著作 李强 著 鹭江出版社2000年9月
民族学(1项)
《英国俄国与中国西藏》 著作 周伟洲 主编 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年5月
新闻学与传播学(1项)
《中国新闻事业通史》 著作 方汉奇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项)
《清史稿艺文志拾遗》 著作 王绍曾 主编 中华书局2000年9月
教育学(5项)
《信仰教育与道德教育》 著作 檀传宝 著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6月
《世纪之理想——中国近代义务教育研究》 著作 田正平 肖朗 主编 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
《教育社会学》 著作 吴康宁 著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7月
《教育研究方法论初探》 著作 叶澜 著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6月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研究》 研究报告 钟启泉 崔允t 张华 吴刚平 等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采用 2000年8月
心理学(1项)
《教育的智慧——写给中小学教师》 著作 林崇德 著 开明出版社1999年1月
港澳台问题研究(空缺)
国际问题研究(1项)
《制度变迁与对外关系——1992年以来的俄罗斯》 著作 冯绍雷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11月
二等奖(124项)
马克思主义(4项)
《云南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著作 陈国新 主编 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7月
《继承与超越:毛泽东与孙中山比较研究》 著作 陈金龙 著 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
《毛泽东邓小平社会主义思想比较研究》 著作 樊瑞平 张乐岭 主编 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
《邓小平理论体系研究》 著作 田克勤 著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
哲学(11项)
《虚气相即——张载哲学体系及其定位》 著作 丁为祥 著 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
《后现代科学哲学》 著作 郭贵春 著 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9月
《在真与善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 著作 刘大椿等 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5月
《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 著作 倪梁康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12月
《无之无化——论海德格尔思想道路的核心问题》 著作 彭富春 著 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8月
《卢卡奇与马克思》 著作 孙伯 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
《伦理大思路——当代中国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理论审视》 著作 唐凯麟 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12月
《现代之后——20世纪晚期西方哲学》 著作 姚大志 著 东方出版社2000年12月
《明代哲学史》 著作 张学智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
《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 著作 张异宾(笔名张一兵) 著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
《当代英美哲学举要》 著作 赵敦华 著 当代中国出版社1997年5月
逻辑学(1项)
《理性的生命——哥德尔思想研究》 著作 刘晓力 著 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9月
宗教学(1项)
《大美不言:道教美学思想范畴论》 著作 潘显一 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5月
语言学(10项)
《语言学方法论》 著作 桂诗春 宁春岩 著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9月
《战国古文字典——战国文字声系》 著作 何琳仪 著 中华书局1998年9月
《汉语量范畴研究》 著作 李宇明 著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
《客赣方言比较研究》 著作 刘纶鑫 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2月
《匡谬正俗平议》 著作 刘晓东 著 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
《汉字发展史纲要》 著作 刘又辛 方有国 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1月
《蒙古文编码》 著作 确精扎布 著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
《东汉——隋常用词演变研究》 著作 汪维辉 著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模糊语言学》 著作 伍铁平 著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年11月
《汉语俗字丛考》 著作 张涌泉 著 中华书局2000年1月
中国文学(13项)
《女性词史》 著作 邓红梅 著 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
《美的偏至——中国现代唯美—颓废主义文学思潮研究》 著作 解志熙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8月
《文学解释学》 著作 金元浦 著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
《中国民间故事史》 著作 刘守华 著 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中国新诗流变论》 著作 龙泉明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12月
《启功丛稿》 著作 启功 著 中华书局1999年7月
《文艺与意识形态》 著作 谭好哲 著 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
《文学审美特征论》 著作 童庆炳 著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现代中国儿童文学主潮》 著作 王泉根 著 重庆出版社2000年12月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体系》 著作 王运熙 黄霖 主编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
《唐宋词史论》 著作 王兆鹏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1月
《清诗史》(上下) 著作 严迪昌 著 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10月
《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 著作 周宪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
外国文学(3项)
《托尔斯泰和中国古典文化思想》 著作 吴泽霖 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
《凤凰的再生——希腊化时期的犹太文学研究》 著作 梁工 赵复兴 著 商务印书馆2000年1月
《走近歌德》 著作 杨武能 著 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艺术学(2项)
《中国话剧与中国戏曲》 著作 胡星亮 著 学林出版社2000年9月
《中国衣经》 著作 缪良云 主编 上海文化出版社2000年4月
历史学(12项)
《美国的冷战战略与巴黎统筹委员会、中国委员会(1945—1994年)》 著作 崔丕 著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北京城市历史地理》 著作 侯仁之 主编 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5月
《中国印度尼西亚文化交流》 著作 孔远志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
《北洋军阀史》 著作 来新夏等 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
《古代埃及史》 著作 刘文鹏 著 商务印书馆2000年4月
《山东民间秘密教门》 著作 路遥 著 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4月
《美国文化与外交》 著作 王晓德 著 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3月
《中国近代不同类型城市综合研究》 著作 隗瀛涛 主编 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
《在宗教与世俗之间——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在华南沿海的早期活动研究》 著作 吴义雄 著 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
《上海历史地图集》 著作 周振鹤 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
《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 著作 朱雷 著 甘肃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
《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 著作 朱英 著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
考古学(2项)
《林V学术文集》 著作 林V 著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12月
《唐代金银器研究》 著作 齐东方 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5月
管理学(8项)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 论文 陈信元 《会计研究》1998年10期
《建立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论文 邓荣霖 《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6日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 论文 吕长江 王克敏 《经济研究》1999年12期
《基于胜任特征的多层次管理决策模型及应用》 系列论文 王重鸣 梁立 严进 等 《心理学报》1998年10期等
《金融工程研究》 著作 吴冲锋 王海成 吴文锋 著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
《基于能力的技术创新理论:过程、模式、机制、系统》 系列论文 许庆瑞 陈劲 郭斌 吴晓波 赵晓庆 张钢 魏江 《国际学术期刊》1998年4期
《企业管理国际比较——中日美德企业管理比较、借鉴与创新》 著作 赵景华等 著 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
《中国企业理论五十年》 著作 郑海航 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9月
经济学(21项)
《宏观金融博弈分析》 著作 陈学彬 著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
《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近代中国农业结构、商品经济与农村市场》 著作 丁长清 慈鸿飞 著 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
《中国的宏观经济与城市就业》 研究报告 厉以宁 章铮 黄涛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12月采用
《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 著作 刘骏民 著 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2月
《产权通论》 著作 刘伟 李风圣 著 北京出版社1997年12月
《中国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研究》 著作 刘锡良等 著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
《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 著作 龙登高 著 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
《经济组织的制度逻辑——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农民经济组织的应用研究》 著作 罗必良 著 山西经济出版社2000年8月
《发展经济学的新发展》 著作 谭崇台 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
《盈利管理研究》 著作 魏明海 谭劲松 林舒 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1月
《重构财政理论的探索》 著作 吴俊培 著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10月
《企业的进入退出与产业组织政策——以汽车制造业和耐用消费品制造业为例》 著作 杨蕙馨 著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
《中国外债适度规模定量分析模型和外债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研究报告 杨 等 国家财政部1998年12月采用
《转型劳动力市场的分层与竞争》 论文 杨云彦 陈金永 《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5期
《失业经济学》 著作 袁志刚 著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
《银行论》 著作 曾康霖 谢太峰 王敬 著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
《经贸竞争新领域——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国际服务贸易》 著作 张汉林等 著 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6月
《“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 著作 张军 著 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6月
《中国主要粮食产品地区比较优势及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粮食安全影响的对策研究》 研究报告 钟甫宁 傅龙波 徐志刚 朱晶 农业部种植司1999年12月采用
《过渡经济中的混合所有制》 著作 朱光华 段文斌等 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
《财政、经济增长和动态经济分析》 著作 邹恒甫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
政治学(4项)
《单位中国——社会调控体系重构中的个人、组织与国家》 著作 刘建军 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1月
《伦理政治研究——从早期儒学视角的理论透视》 著作 任剑涛 著 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 著作 徐勇 著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
《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 著作 朱光磊等 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
法学(7项)
《澳门国际私法总论》 著作 黄进 郭华成 著 澳门基金会1997年9月
《法律是什么》 著作 刘星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5月
《环境法新视野》 著作 吕忠梅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刑法的精神与范畴》 著作 曲新久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
《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研究》 论文 吴汉东 《法学》2000年4期
《民法典草案的基本结构》 论文 徐国栋 《法学研究》2000年1期
《日本行政法通论》 著作 杨建顺 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11月
社会学(3项)
《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 著作 关信平 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
《去进度效应总和生育率研究》 系列论文 郭志刚 《人口研究》2000年1期
《转型社会中的私营企业主:社会来源及企业发展研究》 著作 李路路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
民族学(1项)
《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 著作 黄淑娉 主编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6月
新闻与传播学(2项)
《战后美国传播学的理论发展——经验主义和批判学派的视域及其比较》著作 殷晓蓉 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
《受众心理与传媒引导》 著作 郑兴东 著 新华出版社1999年4月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3项)
《中国古籍编撰史》 著作 曹之 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
《文件运动规律研究——从新角度审视档案学基础理论》 著作 何嘉荪 傅荣校 著 中国档案出版社1999年9月
《日本图书馆法律体系研究》 著作 李国新 著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6月
教育学(9项)
《潘懋元论高等教育》 著作 潘懋元 著 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6月
《教育的问题与挑战——思想的回应》 著作 朱小蔓 著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
《社会转型与教育变革——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研究》 著作 张斌贤 著 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
《中国书院制度研究》 著作 陈谷嘉 邓洪波 主编 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8月
《教育目的论》 著作 扈中平 著 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9月
《活动道德教育模式的理论构想》 论文 戚万学 《教育研究》1999年6期
《2000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教育体制的变革与创新》 著作 王善迈 主编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12月
《优化学校教育活动体系、促进学生主体性发展》 论文 杨小微 翟天山 龙立荣等 《教育研究实践》1998年4期
《中国教育哲学史》(1-4卷) 著作 张瑞[ 主编 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3月
统计学(2项)
《天津市国际竞争力发展研究》 研究报告 肖红叶 沈鸣 郑华章 王建 周国富 郭英 高志江 高建国 天津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1999年采用
《可持续发展评估》 著作 朱启贵 著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
心理学(3项)
《当代中国大学生心理特点与教育》 著作 黄希庭 郑涌等 著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4月
《面向21世纪的教师素质:构成及其培养途径》 研究报告 申继亮 辛涛 林崇德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1999年9月)采用
《社会认知具有更强的内隐性——兼论内隐和外显的“钢筋水泥”关系》 论文 杨治良 高桦 郭力平 《心理学报》1998年1期
港澳台问题研究(1项)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问题研究》 著作 李非 著 九州出版社2000年7月
国际问题研究(1项)
《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 著作 苏长和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7月
三等奖(234项)
马克思主义(8项)
《跨世纪的社会理想一定会实现》 论文 高放 《社会科学》1998年8月
《国家形象论》 著作 管文虎 主编 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
《毛泽东思想若干理论研究》 著作 梁柱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0月
《政治现代化与政治稳定》 著作 聂运麟 编著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8月
《西柏坡与新中国》 著作 王玉平 主编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12月
《邓小平理论与列宁后期思想》 著作 俞良早等 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12月
《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及其历史走向》 著作 张雷声 著 安徽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谛》 著作 赵明义等 著 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
哲学(18项)
《奎因哲学研究——从逻辑和语言的观点看》 著作 陈波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9月
《实用主义:从皮尔士到普特南》 著作 陈亚军 著 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5月
《黄与蓝的交响——中西美学比较论》 著作 邓晓芒 易中天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7月
《黄老学论纲》 著作 丁原明 著 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
《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 著作 樊和平(笔名樊浩) 著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
《中国现代精神传统》 著作 高瑞泉 著 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4月
《教养的本原——哲学突破期的儒家心性论》 著作 李景林 著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人与机器——高科技的本质与人文精神的复兴》 著作 林德宏 著 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年12月
《当代哲学走向:马克思主义与现代西方哲学比较研究》 论文 刘放桐 《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6期
《发展哲学引论》 著作 刘森林 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2月
《精神系统与新梦说》 著作 刘文英 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
《哲学研究方法论》 著作 欧阳康 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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